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优秀老员工的典型示范作用,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开展了2018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员工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教育电视台
承办:山东省高等学校员工教育与管理研究会
二、评选范围
全省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三、评选条件
1.积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进取心和社会责任感。
2.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崇尚科学,身心健康,勤俭节约,乐于助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3.学习成绩优秀,每年均获一等奖学金,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总分排前三名。研究生要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
4.曾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5.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参选员工还需在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热心助人、志愿服务、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敬老爱亲等至少一项中具有突出成绩或感动他人的事迹。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工作公正、公开、透明。
2.要在层层推荐的基础上,确定本学院候选人,每个学院至多报1人。学校将择优确定公司推荐候选人并报省委教育工委。请有兴趣的同学于4月4日(周三)前将“2018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员工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以及2千字左右典型事迹材料各一式5份,报学院101侯老师。同时将推荐表、个人事迹材料、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电子版拷贝。
3.推荐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为校级以上表彰。个人事迹材料要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部分。
附件1:2018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员工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2:2018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员工候选人信息采集表.docx